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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量化分评定及管理细则(第十次修订)
学生德育量化分评定及管理细则(第十次修订)
为切实加强和改善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学生管理,配合院奖学金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协助院团委,对全院学生个人及各学生德育量化分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个人德育量化
第一项.奖分标准
1、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评先评优者,分别加20、10、8、4、2分,办公室负责加分。
2、在学习、科技、文艺、体育等各项比赛中,按一、二、三、鼓励奖,国家级分别加15、10、8、6分,省级分别加10、8、6、4分,市级分别加6、5、4、3分,校级分别加4、3、2、1分,体育比赛达到二、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另加6、4分,由学生会相应部门收集,并于3月、9月将证书复印件交到学生会办公室。比赛证书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
3、在校外刊物发表有较大影响的文章,国家级加10分/篇,省级加5分/篇,市级加4分/篇,校级加3分/篇,院级加1分/篇,笑话、短讯除外(参与征文者酌情每人每篇加0.5分)。
4、校级通报表扬加3分,院级通报表扬加2分,社团活动表扬信加1分,办公室负责加分。(表扬信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分加分)
5、普通话等级证书加2分。其他证书办公室酌情加分。
6、GRE加分准则 294以上,加7分,242-293,加5分208-292,加4分,207以下,不加。托福加分准则94以上,加7分,83-93,加6分,64-73,加5分,52-63,加4分,52以下,不加。雅思加分准则7分以上,加7分,6-7分,加5分,5-6分,加4分,5分以下,不加。
7、荣誉证书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分加分,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不再加分。普通话等级证书另加。
8、3月、9月末上交表扬信和证书复印件于办公室,每份证明材料上请注明班级,并在时限内以班级为单位交于学生会办公室。
9、个人获得校、院级荣誉证书、表扬信者将证书复印件或表扬信于下学期开学时由学生会成员通知后交至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加分。
10、班级个人以啦啦队、观众等名义参加学生会活动者由班级酌情加分每次活动不高于0.5分。班级内部集体比赛类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者,分别以1、0.5、0.25为标准酌情加分,每月最高不超过1分。以参赛选手、演员等名义参与者由学生会相关部门加分。以个人名义参加院里劳动者由学生会相应部门加分,以班级名义参加校、院劳动者由班长加分,根据具体情况、任务量及劳动情况每次加0.25~1分。听讲座者每次加0.25分,当月累加不超过1分。当月个人加分不得超过5分。
11、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且有突出贡献者,班级酌情加0.25~1分。
12、每个部门每月给个人加分不得超过5分。
13、特殊加分项视具体情况而定。(活动前已说明或策划上写有并通过办公室审核)
第二项.减分标准
1、受留校查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者分别扣10、6、5、4分。同时,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受校级通报批评者扣4分,同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受院级通报批评者扣3分,受学生会通报批评者扣2分。累积3次受院、学生会通报批评者,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内务检查,个人或宿舍不合格者,视具体检查情况给予院、学生会级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德育分1分。基础文明部在当月月末将此德育量化专项表交于办公室。
3、对校、院级集合,班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课时扣分,每课时扣1分。学生考勤情况,早退、迟到扣0.5分,旷课扣1分。(政治学习、团日活动按两课时)
4、无故晚归,私自留宿外人者扣1分(如有同学或家长到访需到值班室登记)。违章用电、酒精炉、蜡烛及其它禁用品者,全院通报批评,扣除个人德育分3分,发现两次,给以记过处分,装入档案,并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5、私自涂改通知、通报、乱写乱画者给予院级通报批评,扣除个人德育分3分,损坏公共财务者,除赔偿原物外,另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德育分3分。
6、对于院团委、学生会布置的任务不完成或不按时完成的扣相关负责人1分,阻碍校、院学生会正常工作者,视情况扣1~3分。
7、在工作过程中,学生会干部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工作失误,视情况给予负责人处分,扣1~2分,并写出书面检讨。
8、凡需要上交的文件或物品不能准时上交,以班级为单位将扣除班长和支书各1分,以部门为单位将扣除相关负责人1分。
第三项.学生干部岗位及工作成绩评定
1、院学生会主席团加6分,部长加5分,副部长加4分,干事加3分。院协会会长加5分,协会副会长及其他同级负责人加4分,其它岗位酌情加1~2分。院团委委员加5分,团委干事加4分。
2、班长、团支书加5分,其他班委加3分,寝室长加1分。
3、院记者团团长加6分,主任加5分,副主任加4分,干事加3分。
4、晚签员加3分,勤工助学的晚签员不加分。
5、在校学生会、校社团担任职务者由校团委、院团委审批后按院级标准加分。(请加分成员以个人或集体为单位分别于3、9月份交于学生会办公室)
6、各学生干部应明确各自职责,其职责范围内工作不予加分。生艺术团、礼仪队、各协会相关负责人及卫生工作检查小组成员的德育成绩加分分别由文艺部、女工部、社团联合会、基础文明部于学期末按照相关规定于3月、9月交至办公室。
7、职务岗位加分表分别于3、9月份交于学生会办公室。
8、参与科技、文艺、学习、体育、社团等方面人员其职责范围内不得重复加分。岗位分不累计加,按岗位分中最高分加分。
第四项.部门加分扣分细则
(一)基础文明部
1、院卫生检查小组成员(即各班生活委员)缺勤一次扣 0.25分
2、每周优秀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欠优秀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
3、早读缺勤一人次扣德育分1分,请假人员请假条需提前一天给查早读人员。
4、周末,节假日学生会查寝,晚归未签到者,每人扣0.5分。
5、为基础文明部服务者视具体情况加0.25~1分。
6、方阵训练满勤并最终上场加5分,开始训练一周后加入或中途被迫退出按每次0.2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中途主动退出不加分。培训人员态度认真者,酌情加3-4分。
(二)文艺部
1、艺术团成员平时训练不加分,学期末加岗位分(注:组长2分);考勤标准:平时训练无故不到者,扣0.25分/次。请假超过三次者除名。平时训练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另加德育分1分。
2、晚会等活动一等奖成员每人加3分,二等奖成员每人加2分,三等奖成员每人加1.5分,其他演员(包括主持人)每人加1分。(注:每奖项均一个,获奖人员得分按最高分加,不予累加)
3、院级比赛荣获一等奖者每人加3分,二等奖每人加2分,三等奖每人加1.5分,优秀奖每人加1分。未进入决赛者,初赛每人加0.5分,复赛每人加0.75分。(不予累加)
4、非比赛性质晚会参演节目,平时训练不加分,最终参演者加2分。
5、在晚会及比赛过程中,协助文艺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三)学习部
1、新生辩论赛:参加初赛者每人次加0.5分,复赛者每人次加0.75分,决赛者每人次加1.25分,主持人加0.5/人次。(初、复赛成员分数予以累加,最高不超过3分)
2、其它活动:荣获一等奖每人加3分,二等奖每人加2分,三等奖每人加1.5分,优秀奖每人加1分。(获奖分数与参赛分数不予累加)
3、以上活动评委每人次加1分。
4、活动中协助学习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四)科技部
1、生命之光科普展:提供资料者每人加0.25~1分。(具体情况视材料丰富、清楚程度而定)
2、科技论坛:参加初赛选拔者每人加0.5分,复赛选拔者每人加0.75分,参加决赛获一等奖者每人加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1.5分,获优秀奖者每人加1分。主持人每人加1分,表演嘉宾每人加1分。(初、复、决赛参赛成员分数不予累加,按最高分数加)
3、挑战杯、创业大赛:荣获校级奖励(院级特等奖)每人加4分(此项证书学期末不另加分),院级一等奖每人加3分,二等奖每人加2分,三等奖每人加1.5分,其他参与者每人加0.25~1.25分(具体情况视材料丰富、清楚程度等而定)。若未进行院级奖项评定,视材料丰富、清楚程度等,由科技部酌情加0.5~2分。
4、实验创新课题项目申报:每人加2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4分)
5、活动中协助科技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五)宣传部
1、金秋书画展,一等奖每人3分,二等奖每人2分,三等奖每人1.5分,优秀奖每人1分。(获奖人员得分按最高分加,不累加)
2、创意大赛,一等奖每人3分,二等奖每人2分,三等奖每人1.5分,优秀奖每人1分。(获奖人员得分按最高分加,不累加)
3、各类征文比赛,一等奖每人2分,二等奖每人1.5分,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人1分。(获奖人员得分按最高分加,不累加)
4、 活动中协助宣传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六)体育部
1、每次体育比赛(校级以上)上场运动员每场每人加1分(院队成员除外)。
2、校运动会前认真参加训练者每人次加0.25分 (可累加,每项活动最高不超过3分,全勤者额外加1分),训练过程中迟到者每人次扣除0.25分,不到者扣除0.5分。(训练过程中态度不端正者视其情况按减分标准酌情扣分)
3、运动会结束后,依据其在训练及比赛过程中的表现,评选出“校运会先进个人”,每人加2分。
4、运动会各项负责人加分参考第二条运动员考勤标准。
5、比赛裁判每场每人加1分(每次活动中加分不超过3分)。
6、院队训练,认真参加训练者视其训练积极度每人次奖励0.25~0.5分。迟到者每人次扣0.25分,不到者每人次扣0.5分。各球队上交德育分表时要附带一份签到表。(暂定院队每月训练八次,一次0.5分,训练分每月最高不超过3分,每次训练不请假者无故旷训、迟到、早退者均倒扣分)
7、活动中协助体育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七)女工部
1、毕业生晚会礼仪每人次加1.5分,其余活动每人次加1分。
2、每次活动负责化妆者视其工作量每人次0.5~1分。
3、平时训练每人每次加0.5分,且每月每人最高加2.5分,无故迟到者每人次扣除0.25分,无故不到者每人次扣除0.5分。对不服从命令影响工作者酌情扣分。
4、生命之花评选活动中,参加第一轮选拔者每人加1分,第二轮选拔每人加1.5分,进入决赛并荣获“生命之花”称号者加3分,其它决赛选手加2分。主持人、评委每人次加1分。
5、活动中协助女工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八)外联部
1、活动外出拉赞助者每人加0.5分,工作有成效者每人加1分,包办整场活动者每人加2分。(每项活动不予累加)。
2、活动中协助外联部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每人次加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九)社团联合会
1、各协会内部组织各项活动,视其影响力予以参与者加分(加分细则需同社团联合会及学生会办公室协商后而定,各项活动协会负责人不予加分)
2、活动中协助社团联合会工作者(本职工作除外)视其工作量每人次加0.25~0.5分。(每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十)部门考评
1、每学期最后一个月,由学生会各部门对所管辖班委进行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通告各班级后交予学生会办公室(通告须注明奖惩分数及原因,未通告的考评办公室不予受理。体育部、文艺部、社团联合会还可分别对院队负责人、艺术团负责人及协会会长的学期工作进行考评并通告。)考评内容包括:工作突出者可予以0.5~1分德育分奖励,无故旷会、迟到、组织不利或传达不及时者,视其次数或不负责导致的影响程度等情况酌情予以扣分(扣分累计最高不超过其岗位分)。
(十一)部门其它活动项目
1、各部门加分项须详细注明加分理由,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未涉及的部门活动,加分细则应于活动前同办公室协商后再由各部门加分。(加分细则应标注在活动策划上)
班级德育量化
(一)总则
1、班委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种会议者,扣所在班级2分/人.次。无故迟到的,扣1分/人.次。确因有事不能到会的,应向相应的部门提前请假,否则按旷会处理。
2、各班级对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彻底的完成的,每次扣所在班级1—2分;若有恶意拖延或拒不配合的,扣班级3—5分/次。
3、按照各班级的获得奖学金的等级和获奖人数多少进行奖励,分别为3分/人.次、2分/人.次、1分/人.次,并加到下学期。若考试中有学生作弊并被学校通报的班级将被取消本学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4、各班学生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义务劳动的,视劳动量的多少给班级酌情加0.25—0.5分/人.次。
5、各班学生有受到校、院级及学生会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人.次、3分/人次、1.5分/人.次;受到校、院级表扬的,给所在班级分别加3分/人.次、2分/人.次。
6、班级组织的活动在校、院内引起好的影响的,或被有关的媒体报道的,视情况酌情加3—10分。
7、各班学生有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或竞赛的。若获得名次的,一等奖分别加10、8、5、3、2分/人.此,二等奖分别加8、6、4、2、1分/人.次,三等奖分别加6、5、3、1、0.5分/人.次,获院内优秀组织奖的加1分/次。(以上加分由班级于办公室汇总时予以申请)
8、无故不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种报告等,扣班级0. 5分/人.次。
9、工作总结及计划未能起按时交的,扣班级2分/次。
10、早读全勤的班级每周加班级德育分0.5分,早读考
勤情况最差的六个班按次序依次扣1.5、1.25、1、
0.75、0.5、0.25分。
(二)、部门附述
1、班级量化分基准分为60分,最高为100分。此项量化考核由团委、学生会各部室共同负责实施。每月由学生会办公室汇总并公布一次。若学期末班级的量化平均成绩低于60分的,将取消本学年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2、班级同学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各相关部门给所在班级加0.5—1.0分/人.次。
3、在院运会获得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加4、3、2分/次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班级,加3分/次。
4、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无故外宿,在宿舍乱扯私拉电线,或是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并造成安全隐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所在班级3—5分/人.次;
5、协助宣传部办宣传板者,根据宣传板的精致程度、内容效果等由宣传部按等级酌情加3—5分。
(三)、特色活动
1、学生班除了完成校、院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外,在本班或与其他班联合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并能及时上报给学生会办公室(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达到一定字数,并附图片者有效),给所在班级最多加3分/次。没有组织或组织未上报者此项视为0分。
(四)、其它
1、此班级量化考核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的主要依据;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办公室执行,仲裁权归院团委。
第五项.管理细则
1、各班、各部门对学生考核都以本制度为准则,如有特殊原因,有团委老师批准方可生效。班级每次活动加分不得超过1分。(注:协助学生会工作的活动需向活动负责人问清楚是班级加分还是学生会加分)
2、 班级和学生会德育分不能重复加,院级比赛或活动,班级给参赛且未获奖人员加分须在比赛或活动完全结束以后统一加分,比赛或活动期间暂时不予加分。
3、办公室对于各月德育量化的整理时间为一周。班级、 个人德育量化及学生会各部德育量化于每月26日(整理周第一天) 前交于办公室专用夹子上,迟交者或不交者扣除负责人德育量化1分。由办公室汇总结果,并注明时间、原因以及负责人。第五天将公布于学生会网站及8号楼前宣传板上,当天请各班学生核实。第六天由班长将纠错表上交,办公室当天纠错,第七天办公室将纠错结果登于网站上(或者班级德育分群)。逾期不交德育量化表,本月本班或本部门的德育量化成绩按0计。第七天公示结果为确定值。纠错一次,时间为两天。过期分值不予以追加。期末就此为准累加,不再查询,不予修改,由办公室协调监督。
4、各比赛院级证书学期末不予加分,举办活动时各部 门已加过。(未加分活动证书除外)。
5、各班个人德育量化分制度以此制度为依据,由班长负责制定各班考核制度,加减分不得高于本规定。个人德育分需要个人签字。
6、个人德育量化基准分为75分,满分为100分,超出者按100分计算,每学期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为及格。
7、学期中,由院领导小组临时决议的“德育分奖罚规 则”,将另行执行。凡与本细则重复的,不累加,不累减。
8、各月德育量化分上传后,在规定时间内若不纠错,则视为没有错误;期末德育量化分核对只更正岗位分、奖励分,其他不再纠错。
9、参加文体,科技,社团等活动人员德育分必须加于本月有效,逾期无效。
10、每月班级上交的班级个人德育量化表必须为学生会 办公室配发表。
11、德育量化分公示之后请班长及时提醒班里同学上院网站(www.smkxw.cn)查看,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报到学生会办公室处。
12、纠错表纠错后填写完整,包括原始分值、纠错后分 值和纠错原因。若是寝室加分有问题,纠错时具体到个人,不能只写寝室号。
13、校级自愿参与的活动具体加分到班级。院级各种活动参与由班级加,奖励分由相应部门加。
14、各项加分以0.25的倍数为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仲裁权归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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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
2015年10月12日